税收政策


公司税:

在人们印象中,普遍认为瑞典是高税收国家。然而,实际上瑞典的公司税率并不高,比欧洲的大部分国家都低,同其他OECD国家相比,瑞典的公司所得税率较有竞争力,为28%,以应税净额计征。虽然瑞典没有类似“两免三减”的税收优惠政策,但允许企业结转部分利润作税前储备,四分之一的应税收入可以结转到储备金,公司有权处置某一年的结转金,例如用于弥补经营损失等。这使得企业的实际税率降到了25%,在某些情况下,还可能低至23%。当条件满足时,瑞典税法允许公司集团内部进行收入结转,每个子公司独立纳税,集团总部不需纳税。瑞典于2003年实施新规定,大大有利于控股公司的运营。为了避免双重征税,瑞典和许多国家达成税收协议。瑞典和中国于1986年签订了有关协定。


个人所得税:

瑞典以高工资、高福利、高税收(仅指个人税)闻名于世,其从摇篮到坟墓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以高税收为基础的。对于个人非劳动收入的税率是30%,主要包括投资收入(红利收入和/或净利息)以及资本盈余。个人劳动收入(包括工资、农业和商业收益)实行累进制税率。

具体如下表:年收入SEK克朗 地方所得税 (因地而异) 国家所得税
• 年收入低于 273,800 克朗, 征收 27%-34%
• 超过273,800克朗的,在273,800-414,200之间的部分,征收20%
• 超出414,200的部分,征收25%


为吸引外来人才,瑞典对在瑞工作的外国专家、高管和科研人员给予前三年25%的税收减免优惠(仅适用于在瑞典公司工作的、工期少于5年的外国人)。其他雇员在瑞典也可以享有专门税收优惠,例如,瑞典外企雇员在最初6个月可以免交所得税,瑞典本土企业雇员在最初6个月可以交25%的所得税。


增值税VAT:

瑞典标准增值税率是25%,部分产品的增值税较低,如食品、书刊等,为12%,客运增值税率为6%。某些特定商品和服务是免增值税的,如医疗、教育、金融服务、文体活动等。


社会保险费:

瑞典的优厚社会福利源于其相对高昂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,后者主要由雇主缴纳,通常为雇员工资的32.82%左右,主要由退休金保险(10.21%)、健康险(11.08%)等构成。相对的,雇员必须缴纳工资额的7%作为养老金保险。


其他税:

瑞典本土企业不用缴纳年净资产税和财产税,外国企业的分公司则需要缴纳财产税,在不同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下税率不一,缴纳财产税的外资分公司可以免除资产税。